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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70.76万元,占总成交额9.65%,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517.9万元和452.85万元。
: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不再进行具体效益预计,所有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湘潭电化2025-01-08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970.76万元,占总成交额9.65%;- 游资资金净流入517.9万元,占总成交额5.15%;- 散户资金净流入452.85万元,占总成交额4.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鉴于锰酸锂产品及其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市场行情报价波动较大,同意将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调整为不进行具体效益预计。- 《关于 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做调整。- 《关于 的议案》:同意对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做调整。- 《关于 的议案》:同意对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应内容做调整。-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以上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鉴于锰酸锂产品及其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材料技术和电池工艺改进,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调整为不进行具体效益预计。- 《关于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做同步调整。- 《关于 的议案》:赞同公司对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关于 的议案》:赞同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应内容做同步调整。-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以上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837.00万元,加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1万元,总计51,891.51万元。募集资金大多数都用在“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和“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因需求变化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终止了前两个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9,568.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研究院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3,961.58万元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报告还显示,研究院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有助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高纯硫酸锰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经营,未单独核算效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发行定价原则包括票面利率和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或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这次发行方案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表决权。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填补即期回报,确保募集资金有效利用,保障股东利益。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假设前提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无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00万元、转股价格为12.02元/股等。分析显示,发行可能导致每股盈利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强调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锰系电池正极材料展开,符合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有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储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完善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公司董事、高管及控制股权的人作出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在后续多次会议中对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修订。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以及《关于 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涉及更新募投项目的预计经济效益、发行实施的必要性、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修订后的文件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总投资48,510.1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8,500万元,建设内容有设备购置、建筑工程等,项目实施主体为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00万元。项目必要性在于顺应新能源发展的新趋势,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满足市场需求,推动数智化转型。项目可行性基于国家政策支持、广阔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研发技术优势及前驱体自给优势。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趋势,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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